关于发布私募基金风险警示词条的通知
作者 /系统管理员
来源 /山东省证券业协会
浏览量 /1472
发布时间 /2016-06-03 14:14:36
各会员单位:
为配合做好“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”,山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拟定了私募基金风险警示词条若干,请各单位参考以下词条,通过营业现场电子屏、宣传横幅或短信、网络平台、交易软件等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警示教育,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。
私募基金风险警示词条
1、正确认识私募,远离非法投资。
2、私募基金起点高,投资应该量力行。
3、理性看待私募,稳健价值投资。
4、牢记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理性管理个人财富。
5、保障基本生活,切勿冒险投资。
6、抵制暴利诱惑,防范非法私募风险。
7、高额回报不可信,投资常理不可违。
8、自觉远离非法投资,切实保护自身利益。
9、先求知,再投资,少损失。
10、坚持理性投资,远离非法投资,防止上当受骗。
山东省证券业协会
2016年6月3日
编发:系统管理员